网站首页
机构设置
通知公告
财务新闻
政策法规
信息公开
下载园地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偿还职工集资通知声明
作者: 时间:2015-11-09 点击数:
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要求,省属高校于2015年年底前将职工集资全部化解完毕。我校的集资属于清理范围。财务决定在本月将职工集资剩余部分全部偿还,本着精简办事的原则,不再收取职工的单据。发放的款项分两部分,一部分是集资的本金,另一部分为利息。职工收到款项后可以自己核对本金是否正确,如有疑问与学校财务核对,如无疑问职工手中的集资单据自动作废,学校不再承担职工手中集资单据的债务义务。
上一篇:
关于做好2015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做好第二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 2010-2012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 版权所有
教育技术中心 设计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