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9-04-09 点击数:
通知
各位教职工:
由于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的变化及专项附加扣除的不确定性。为准确扣除应纳税款,与税务协商后决定采取递延扣除税款(例如:2019年4月工资应纳税款将于2019年5月工资中扣除;2019年5月工资应纳税款将于2019年6月工资中扣除。)。2019年4月工资扣除的税款为前三个月的预扣与实缴的差额调整。
财务处
2019年4月9日
Copyright 2010-2012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 版权所有 教育技术中心 设计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