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系统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 时间:2013-11-08 点击数:

  第一条 为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全省教育系统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发〔2007〕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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